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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21 】

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全校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对2022-2023学年非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时间段

(一)统计范围

1.教师节表彰部分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教学成果奖、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

2.其他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包括: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咨询,校内党校培训,校级运动会裁判,校内外大型艺术活动、运动会排练指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考试工作,教学评审,“以老带新”指导,教师监管实验实训室,教学督导,学校大型报告会,毕业答辩,教材审稿,教研室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公寓值班等。

(二)统计时间段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统计流程

(一)教师节表彰部分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1.填报时间

8月21日8:00-8月31日18:00。

2.填报流程

(1)系统填报

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使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OA)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其中,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结果上报”填报获奖信息及课时分配。

其余项目,立项项目通过“立项申请表”填报工作量,结项项目通过“结项申请表”填报工作量,教学成果奖通过“教学成果奖结果上报”填报工作量。

(2)教学单位审核

教师在系统里填报非课程教学工作量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科长审核,院长(主任)审批后,汇总到各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审核。

(3)部门审核

①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审核。

②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上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各级各类学会等课题和校级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由发展规划处审核。

③其余项目由教务处审核。

(4)材料提交

9月2日12:00前,各教学单位从系统里下载各项目汇总表,经各单位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原件等佐证材料,分别提交至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汇总发校园网进行公示。

(二)其他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有其他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自行开展统计与审核工作,在9月11日18:00前将本单位审核后的工作量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全部汇总后会同课程教学工作量统一公示。

三、计算办法

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豫工院教〔2019〕48号)、《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1〕84号)进行计算。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未及时上报工作量的单位,相关工作量在下一学年汇总时上报。

(二)项目填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报人)根据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工作量。

(三)填报时需在系统上传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获奖文件、立项文件或结项文件。超过填报时间,系统自动关闭,本次不再统计。

附件: 附件.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docx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