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5-12

月季花正开,捷报忽传来。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我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

此项荣誉是省委、省政府对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考核、验收的先进单位授予的综合荣誉。2017年以来,学校全面启动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尤其是2019年学校成立“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多次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全校上下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六好标准,针对测评体系130条测评内容,对表对标,逐项核实,扎实做好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6项重点任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从大局出发,按照考评标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同心协力,加班加点,务实重干,扎实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基础设施建设、校园环境美化、校园秩序整治、创建氛围营造、宣传教育引导、自评报告撰写等大量基础性工作。2019年10月24日、12月13日学校分别通过了南阳市、河南省文明办对我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的检查、验收工作,受到省市考评专家组高度评价。

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突破,这是学校党委正确领导和长远谋划的结果;是学校全体师生同心同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锐意进取的结果,彰显了全体工院人精诚团结、朝气蓬勃、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学校将以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推进校园文明建设,更加自觉的维护校园环境,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奋力谱写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新篇章,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