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新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7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定于新学期开学(3月1号)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3月1日(周一)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光武路校区礼堂前。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在家校领导

校领导温道军、杜建根、贾庆成、屈保中、樊有平出席孔明路校区升旗仪式,校领导王伟、王仁伟、刘纪山、李荣胜出席光武路校区升旗仪式。

2.全体中层干部,辅导员、班主任老师,2020级同学。

四、有关要求

1.升国旗时,全体师生唱国歌,声音洪亮,肃立。

2.全体中层干部、辅导员、班主任老师、2020级同学,参加升旗仪式时,要按照指定位置就站,教师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学生着装要得体,团员佩戴团徽。

3.全体学生6:40前,集中到指定的地点,队列整齐,光武路校区,由建筑工程学院、五年制中心负责。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站立在院系、班级队伍前,维持好秩序。

4.团委负责国旗队人员的安排和音响设备。

5.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辅导员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