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现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1.迅速贯彻落实。4月15日上午9:00—11:30,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启动仪式暨大中小学思政课集体备课展示活动,采取线下+线上同步直播的形式,届时师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直播(见附件1)。届时,学校将组织集中观看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相关通知),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师生观看,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能力。

2.加大宣教力度。学校将积极参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展的“国家安全由后浪守护”话题引导活动,营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为加强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结合学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认真研究谋划,细化方案安排,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组织教师精心安排在线教育课程、专题报告、主题团日活动等,集中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要创新内容载体,激发媒体融合活力,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要规范用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指定标识(附件2),在环境布置、新闻报道、专栏制作及课件、标牌等宣传用品制作等方面严格规范使用,不得任意修改和乱用。

3.及时总结成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要减少人员聚集并做好安全防护,要及时对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于4月16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ydwxcb@126.com。联系人:刘天恒,手机号:15565652883。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