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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责任编辑:jyxx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全日制2020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七)新增一类人员湖北籍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报

528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1)。提醒毕业生填报前,请先下载学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附件2),确保申报信息填写无误。

(二)系统审核

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并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以上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院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材料报送

1.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只需提供所在院系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

2.人工审核通过的,除需提供所在院系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

3.各院系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汇总表(附件3),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后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式3份分开排放,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一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ngyjiuye@126.com,报送截止时间:65日前17:00前。

(五)汇总审核并公示(618日至24日)

学校将审核汇总各院系申报材料,并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进行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宣传到位。各院系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途径通知到毕业生,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院系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没有接到学校返校通知,不要为此提前返校。

(二)严格审核。各院系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开展初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教育。各院系要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联 系 人:张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270276



招生就业处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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